申請入籍的事,接二連三出現問題。
首先是我們去NCS前一天,才發現護照部有條規例,就是在遞交入籍申請當日,倒數起計的五年,當日亦必須要在英國本土。對,就是exactly五年。若是以我們去NCS那天起計,五年前我們的確是在英國,不過因為當日是週五,而本區負責攪NCS的部門只在週一及週四將文件發去護照部,但若以之後的星期一起計,五年前的當日我們正好在埃及外遊。
當時跟NCS的職員說好,請他們再等一星期才上交那些檢查好的文件到護照部,那麼他們收到文件起計,五年前那天我們已回到英國。雖然我們交代得清清楚楚,但以英國人的辦事手法及效率,還是讓我們心驚膽跳了好一會。事實上,還真的出了一點差池,但最後算攪好,詳情就不多寫了。
不過,問題又再出現了。
話說某君的銀行咭有效期至六月,按一般慣例,可以用到六月底,而且因為是銀行提款咭而不是信用咭嘛,就是過期,新咭號碼應該不變,所有轉帳還是會自動轉去新咭上。但六月初的某天,某君卻收到銀行通知,說他們 block 了一個七百多磅的過帳,原因是他們已寄了新咭給他,但他沒啟用新咭,於是就以保安理由就 block了。
過份的是那張所謂「寄了卻沒被啟用」的提款咭,我們在一星期後才收到!
這種事,當然是銀行的差,但我們又能怎樣呢? 根本不能向誰追究,只能自己硬食。
(這種「只能自己硬食」其實是在英國生活的主旋律啦... 唉... )
跟政府尤其是入境/入籍/簽證部門打過交道的人都知道,這種事煩到爆炸。因為他們基本上不接電話不回電郵,要聯絡有關部門補回申請費實在好難好麻煩... 攪了很久,算是聯絡上,但新帳還沒過,亦不知甚麼時候會過 (話說我們的申請表是四月尾交的,但在六月頭才過數,即等了一個多月才有人開始處理我們的申請表),但暫時也沒甚麼可做了。
又,我跟某君兩份申請表是同時呈交的,但在第一份申請過帳失敗後的五天,另一份申請表才從帳中扣數。今次因為有事先通知銀行,所以成功過帳了。我們也不知道究竟是我的還是他的還在等過帳,亦不知最終我們的申請會不會相差一兩個月才被處理,這恐怕要好幾個月才有消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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